申請日2021.04.09
公開日期2021.11.16
IPC分類C02F1/52;C02F101/20
摘要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重金屬混凝沉淀處理裝置以及實驗室污水處理設備,包括反應箱、第一輸入管道以及第二輸入管道,所述反應箱的側壁上設有注水口,所述注水口與所述第一輸入管道連通以通過所述注水口向所述反應箱輸入污水,所述第二輸入管道設于所述反應箱內;所述第二輸入管道包括主管道以及分支管道,所述主管道設于所述反應箱的中心軸處,所述主管道朝所述反應箱的側壁延伸而形成所述分支管道,所述分支管道呈樹狀結構穿設于所述反應箱內,且所述分支管道用于向所述反應箱內注入金屬捕捉劑和/或助凝劑。
權利要求
1.一種重金屬混凝沉淀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反應箱、第一輸入管道以及第二輸入管道,所述反應箱的側壁上設有注水口,所述注水口與所述第一輸入管道連通以通過所述注水口向所述反應箱輸入污水,所述第二輸入管道設于所述反應箱內;
所述第二輸入管道包括主管道以及分支管道,所述主管道設于所述反應箱的中心軸處,所述主管道朝所述反應箱的側壁延伸而形成所述分支管道,所述分支管道呈樹狀結構穿設于所述反應箱內,且所述分支管道用于向所述反應箱內注入金屬捕捉劑和/或助凝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重金屬混凝沉淀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應箱內還設有隔板,所述隔板與所述反應箱的內壁組合以形成收容槽,所述反應箱上設有與所述收容槽連通的輸出口,所述輸出口用于輸出反應后的上層清液,且所述收容槽的開口的垂直高度高于所述輸出口的垂直高度。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重金屬混凝沉淀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為弧形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重金屬混凝沉淀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應箱的底端設有排污口,所述排污口用于與外部的排污管道連通。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重金屬混凝沉淀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應箱的底部為漏斗結構,且所述漏斗結構的較小開口為所述排污口,以使沉淀于所述反應箱的底部的雜質易于通過所述排污口排出。
6.一種實驗室污水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上述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重金屬混凝沉淀處理裝置。
說明書
重金屬混凝沉淀處理裝置以及實驗室污水處理設備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污水處理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重金屬混凝沉淀處理裝置以及實驗室污水處理設備。
背景技術
科研、學校、質檢、環監等領域的實驗室廢水,大多需要經過以下步驟:實驗室廢水排至收集池,收集池水位至設定液位后,系統自動啟動,開始處理,通過泵將水抽入混凝沉降池,在混凝池進行pH值調節,然后加重金屬捕捉劑和助凝劑去除重金屬、膠體污染物及其他懸浮物,將上清液輸出以進行下一步的氧化分解工藝。
目前的重金屬混凝沉淀處理工藝中,金屬捕捉劑和/或助凝劑與實驗室污水的化學反應速率較慢,進而導致污水沉淀不完全,去除重金屬、膠體污染物及其他懸浮物的效果較差或去除所需要的時間較多,因此需要一種能夠解決上述問題的重金屬混凝沉淀處理裝置以及實驗室污水處理設備。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重金屬混凝沉淀處理裝置以及實驗室污水處理設備,旨在解決背景技術中提及的技術問題。
本實用新型首先提供了一種重金屬混凝沉淀處理裝置,包括反應箱、第一輸入管道以及第二輸入管道,所述反應箱的側壁上設有注水口,所述注水口與所述第一輸入管道連通以通過所述注水口向所述反應箱輸入污水,所述第二輸入管道設于所述反應箱內;
所述第二輸入管道包括主管道以及分支管道,所述主管道設于所述反應箱的中心軸處,所述主管道朝所述反應箱的側壁延伸而形成所述分支管道,所述分支管道呈樹狀結構穿設于所述反應箱內,且所述分支管道用于向所述反應箱內注入金屬捕捉劑和/或助凝劑。
進一步的,所述反應箱內還設有隔板,所述隔板與所述反應箱的內壁組合以形成收容槽,所述反應箱上設有與所述收容槽連通的輸出口,所述輸出口用于輸出反應后的上層清液,且所述收容槽的開口的垂直高度高于所述輸出口的垂直高度。
進一步的,所述隔板為弧形結構。
進一步的,所述反應箱的底端設有排污口,所述排污口用于與外部的排污管道連通。
進一步的,所述反應箱的底部為漏斗結構,且所述漏斗結構的較小開口為所述排污口,以使沉淀于所述反應箱的底部的雜質易于通過所述排污口排出。
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了一種實驗室污水處理設備,包括上述的重金屬混凝沉淀處理裝置。
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嵌設于反應箱內的主管道以及分支管道,主管道朝反應箱的側壁延伸而形成分支管道,從而使得分支管道呈樹狀結構穿設于反應箱內,以使得當反應箱內充滿待處理的污水時,可以利用樹狀分布的分支管道輸出金屬捕捉劑和/或助凝劑,以使得金屬捕捉劑和/或助凝劑與污水的接觸面積和混合度較高,進而反應效率,增強對重金屬、膠體污染物及其他懸浮物的去除效果。